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两部养老发展规划
力争后年养老金增长与GDP增速相当
昨日市政府常务工作会议,接连审议通过两部养老发展规划:《东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东莞市2013-2015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十二五”期间,将实行统一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逐步缩小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农居民与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差距;逐步提高参保老年人待遇水平,使人均养老金增长保持与GDP增长速度相当。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会议。他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尊老敬老原则,逐步有序改善非莞籍老年人的生活,合理配置老龄事业资源,促使为老服务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焦点1:基本养老
力争人均养老金
与GDP增速相当
“十一五”期间,我市已实现全覆盖、城乡一体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立了高龄津贴制度。然而,随着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将进一步加速发展,养老负担逐步加重。
《规划》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老年人社会管理格局;建立覆盖城乡、保障均等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小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目标。
实行统一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逐步缩小已达到退休年龄的农居民与退休职工养老金的差距,真正实现养老保险并轨后的城乡一体化。逐步提高参保老年人待遇水平,使人均养老金增长保持与GDP增长速度相当。建立由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商业保险构成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的总体保障水平。
焦点2:医疗保障
减少老年人家庭“因病返贫”现象
逐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升医疗保险待遇水平。适时调整各级医院的分段支付比例,适当向基层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
适时推出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减少老年人家庭“因病返贫”现象。优先将特殊困难老年人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对特殊困难老年人超出大病保险额度的费用视情况予以部分补助,确保老年人老有所医。
焦点3:救助制度
探索建立失独家庭政府养老制度
《规划》提出,继续开展为贫困老年人免费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优先帮扶计划生育贫困家庭老人,探索建立失独家庭政府养老制度以及特殊困难老人和失独家庭老人的医疗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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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考核不合格
镇街主要负责人将被约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定《东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和《东莞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细则》。据了解,“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责任主体是各镇街政府。各镇(街)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当地重点污染源,并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每半年由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不理想的镇(街)进行预警。对考核评为优秀的镇(街)予以通报表彰,对考核评为不合格的镇(街)予以通报批评。
其中,对年度考核评为不合格的镇(街),市政府将委托市环境保护局约谈该镇(街)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撤销考核年度市授予该镇(街)在环境领域的荣誉称号。对“十二五”考核评为不合格的镇(街),市政府将约谈该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环保部门主要负责人。
社会养老
2015年实现每千名老人 拥有养老床位42张
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2013-2015年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规划》要求,要使我市90%的老年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左右的老年人可由小区提供的日间照料或小区托老所服务,
3%的老年人可入住养老机构;基本实现城镇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农村小区覆盖面达50%以上;
实现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1万张,每千名老人;基本建成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网络,实现居家养老信息化体系;
全市养老机构院长持证上岗率达到8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完成社会福利中心改扩建工程。
继续创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建成300个以上能提供日间照料等多样化养老服务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不断扩大居家养老服务覆盖范围。构建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驱动、以社会工作为手段的社区服务机制,逐步完善“幸福家园”社区服务体系。完善“平安铃”服务系统,逐步向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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